招標編號:鞏財公開[2016]64號(監理)
1.招標條件
鞏義市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建設項目已由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豫發改投資【2011】2138號、【2016】1035號文件批準建設、鞏義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已由鞏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鞏發改【2009】110號文件轉發下達投資計劃,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招標人為鞏義市人民法院。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鞏義市東區河圖路與新興路交匯處。
2.2建設規模:鞏義市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建筑面積16834平方米,建設內容包括立案用房、審判用房、執行用房、信訪接待用房、訴訟檔案用房、地下人防車庫等,以及配套設施;鞏義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建筑面積730平方米。
2.3招標范圍:以上全部工程施工階段及質量保修階段全過程監理。
2.4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級監理資質或綜合監理資質;有類似業績:2013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承接過單體建筑面積≥20000㎡的類似工程監理業績,不少于2項。
3.2財務要求:財務運行狀況良好,沒有財務被接管、破產狀態,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有連續三個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報表原件(2013年1月1日以來)、單位近半年繳納稅收和社保資金的記錄;
3.3投標人擬派總監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和工程類高級技術職稱;有類似業績:2013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承接過單體建筑面積≥20000㎡的類似工程監理業績,不少于1項。投標人擬指派項目總監、管理人員,即為中標后的實際監理項目總監、管理人員,不得更換。
3.4投標人不得存在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不良記錄之情形,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函。
3.5投標人有企業所在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開具的在有效期內的行賄犯罪記錄查詢告知函且無不良記錄(查詢對象包括單位、法定代表人、擬派總監、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鄭州市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與商務西七街交叉口中華大廈19層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1903房間持法人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及下列資格證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報名資料復印件須裝訂成冊并加蓋單位公章。
4.1.1附法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受托人勞動合同和近半年保繳納明細證明;
4.1.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4.1.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4.1.4連續三個年度(2013年1月1日以來)財務審計報告及報表原件、單位近半年繳納稅收和社保資金的記錄;
4.1.5擬任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注冊證、職稱證、近半年社保繳納證明;
4.1.6符合3.投標人資格要求的企業和擬任總監理工程師類似項目業績(提供項目監理合同、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業主評價意見及業主聯系方式;企業和擬任總監業績不得重復);
4.1.7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4.1.8投標人不得存在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不良記錄之情形,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函。(原件膠裝入報名資料)
5.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在報名時領取,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領取招標文件時間如有變動,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11月21日9時整,地點為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1910會議室(最終以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6.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鞏義市政府采購網》上發布。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鞏義市人民法院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鞏義市杜甫路20號 地址:鄭東新區商務外環3號中華大廈19層
聯 系 人:王先生、胡先生 聯 系 人:郭先生 劉先生
電 話:0371-64375820、64375901 電話/郵箱:0371-69092303;hnyx06@126.com
招標人:鞏義市人民法院
招標代理: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