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代理機構交易行為,保障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依法、高效、有序開展,現將《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理機構負面行為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1.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理機構負面行為管理辦法(試行)
2.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理機構“負面行為清單”
2024年11月8日
關于印發《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理機構負面行為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1).doc